5G 商用时代来临,需深化电信业改革出台《电信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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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正式进入 5G 商用时代后,法治建设如何跟上?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8 日发布的 2020 年《法治蓝皮书》指出,中国电信业改革成果斐然,5G 时代需要进一步推进基于法治原则的电信改革,出台《电信法》是推进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。

2019 年,工信部向中国移动、中国电信、中国联通、中国广电 4 家电信运营商发放了 5G 商用牌照,中国进入 5G 商用元年。当年 11 月 1 日,三大电信运营商正式上线 5G 商用套餐,中国电信业正式升级到 5G 时代。

蓝皮书认为,中国升级进入 5G 时代,对电信业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,要基于法治原则推进电信业深化改革。一方面,需要进一步明确中国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法律地位。承认电信运营商在市场化原则下运行的合法权益和要求,正视其体现在资金、竞争及发展方向上的自主权,将基础电信商与增值电信商通盘考虑,不做过多的人为割裂,认可运营商的商业判断和技术选择,鼓励电信运营商实现最高层次的网络竞争,最大程度地利用技术演进趋势释放电信业活力。另一方面,目前电信监管架构还未与反垄断法体形成有效对接,需要通过电信监管体制的制度创新予以解决。同时,5G 时代万物互联的愿景,使得电信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,其影响已经跨越了国界。《网络安全法》需要借助更为基础性的法律即《电信法》,才能满足 5G 通讯网络的安全需求。

蓝皮书指出,5G 时代要求中国建立系统的权利保护制度。5G 技术并没有改变基本的个人数据法律关系。目前,《民法总则》《网络安全法》《电子商务法》及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4 部法律在条款中体现出保护个人数据的尝试,一部全面的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才可能彻底修正目前个人信息立法的碎片化倾向。

蓝皮书还指出,5G 技术的推广需要就网络安全形成全球化的法律共识,中国需要且必须有所贡献。由于电信网络的国家战略地位日益突出,西方国家纷纷对 5G 网络的安全性进行了政策乃至法律的审视,出台了有关措施。中国需要利用世贸组织多边机制及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双边机制,寻找并促成全球形成一定的网络安全共识,维护中国先进电信设备制造商的利益和升级发展的活力。

栏目主编:樊江洪 本文作者:樊江洪 文字编辑:樊江洪 题图来源:新华社 图片编辑:邵竞